苍溪县巡察机构自成立以来,探索出了一系列县级巡察工作的有效办法措施,切实解决了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问题。
强化县委领导,确保巡察“无壁垒”。一是县委重视。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机构成立两个月来,县委主要领导先后4次主持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在巡察机构成立大会、全县工作会和纪委全委会等5次会上强调巡察工作,为巡察干部立威鼓劲。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亲自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具体问题。巡察机构设行政编制16名,科级领导职数12个。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设巡察组4个,各组设正副组长1名、巡察专员1名。解决17间办公用房,巡察办纳入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安排100万元购置设备和启动资金。二是部门联动。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审计、信访、政法等12个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巡察前收集线索和巡察后限时处置的职责和任务。三是容错免责。县委明确巡察干部在开展巡察过程中非主观原因出现失误、过失,未谋取私利又能主动纠错的,可免于追责,鼓励巡察干部勇于担当,大胆作为。
强化人才支撑,确保巡察队伍“兵强马壮”。一是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县委坚持巡察干部必须首先是“好干部”、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原则,以“人岗相适、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为基本标准,不搞“散兵游勇”“草台班子”。严把“入口关”,凡受过问责处分或信访反映多的干部“一票否决”,坚决不进巡察队伍。不把巡察机构作为解决干部职级的平台,坚持“老中青”结合,梯次配备巡察干部,助推干部成长和事业延续。同时,建立了以纪检、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41名专业素养干部为主体的结构性人才库。把巡察工作作为培养、教育和历练干部的有效平台,让新提拔干部和后备干部轮流分批参与巡察。二是注重培训提能。利用县委党校、县红军渡干部教育学院等教育培训基地,深入开展巡察干部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三是严明管理队伍。建立巡察干部行为规范和业务规范两个制度文本,建立巡察实绩考核和问责办法。组织巡察干部观看中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从严从实筑牢巡察干部思想防线和底线,对“拿着令箭当鸡毛”、口无遮拦、不讲规矩的“发点球”,对不担当、不负责的“给警告”,对守摊子、混日子的“亮红灯”,促使专兼职巡察干部忠诚岗位、尽职履职。
强化精准发力,确保巡察“无禁区”。一是解决“干什么”的问题。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届任期内巡察工作规划,把关键部门、重点岗位、民生领域和信访反映多的单位靠前巡察。巡察过程中遵循“带题不定题、巡察中找题”原则,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随机巡察和“回头看”跟踪巡察等方式,聚焦主责主业,围绕规定的“六项内容”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巡察。首轮巡察县国土资源局,把政治巡察放在首位,聚焦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织领导力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核心问题,聚焦行政审批“肠梗阻”、棚户区改造虚增面积、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空增户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聚焦“股长经济”怪圈,大起底、深巡察,延伸巡察“触角”到基层国土所、村(社区),对标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搞变通、贪污贿赂、截留挪用等问题精准发力。二是解决“怎么干”的问题。采取“上门问线索”“开门接线索”“进门找线索”等方式增强发现问题的准确度。采取时间不固定、地点不固定、对象不固定“三不固定”走访、座谈方式,全方位给被巡察单位照“CT”。建立社会参与机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参与测评和谈话,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声音。三是解决“干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对标上级要求狠抓落实,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三单”管理制度,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考核。
强化成果运用,确保巡察“零容忍”。县委十分注重巡察成果运用,提出了“四个必须”要求:凡巡察移交的违纪违法线索纪委必核;移交干部问题线索属实,组织部必调;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必须书面征求巡察办意见;巡察垂直管理单位的结果必须向上级党组织通报情况。2016年12月起对县国土资源局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首轮巡察,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6件、县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3件、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件、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10件。向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提出了5条意见和建议。目前,县纪委立案或拟立案7件,查处党员干部7人,其中正、副科级干部3人。县纪委会同县委巡察办约谈县财政、审计等4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县委组织部拟对其他2名科级干部进行组织调整,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2名提名人选征求县委巡察办意见后被放下。首次亮剑,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强大的巡察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