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7-10-20 14:52:55

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委同意,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10月19日,向县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和县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副县长谢龙飞应邀出席会议,县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各乡镇民政工作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菊芳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局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薄弱,党的领导弱化,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长期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党的建设薄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从严治党不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局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对下属单位监督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淡化,“四纳入”未落实。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格;选人用人乱象,人员混岗严重;个别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个别干部职工请假不按规定程序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审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三会一课”制度未坚持。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个别干部职工在伤残优抚、医疗救助、惠民殡葬、临时救助等方面优亲厚友;虚报套取惠民救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以及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工程招投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存在公款集体旅游、违规滥发钱物、超标购置办公设备的情况。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部分干部职工纪律松懈、作风漂浮,落实惠民救助政策随意性大,基础信息错误不断,存在惠民资金发放对象不准、丧葬补助标准不一、惠民救助审查不严、冒领、重复领取医疗救助资金等情况;财务管理不严,支出票据不规范,个别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巡察期间发现和信访举报反映县民政局个别干部职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件,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等有关单位(部门)处理。

民政.jpg

副县长谢龙飞就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向县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充分运用巡察成果、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措施,从严从实抓好落实。二是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民政局纪检组要突出主业主责,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和权威。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三是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四是民政干部要履职尽责,锁定年度目标再给力,强力推进民政扶贫攻坚、城乡低保、救灾救助、优抚安置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耿旭作表态发言。耿旭表示: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坚决拥护县委的决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对巡察意见建议切实采纳,抓长抓常,建章立制,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坚决依纪依规查处,严肃处理,绝不包庇。要求全县民政干部职工在紧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铆定目标任务不放松,实现巡察整改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上率下、服务基层,不辜负县委、县政府和巡察组对民政工作的期望,以实际行动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