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反馈巡察情况
2017-10-20 17:12:29

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委同意,2017年10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会议由县国资局局长赖于强同志主持,县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李维及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参加会议。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向华宗同志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党的建设缺失。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纪律监督缺位。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公司领导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认识肤浅,领导班子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主动。班子重大决策个人说了算。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三重一大”缺乏有效、管用、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纪律规矩和制度规定让位领导意志。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任人唯上”“任人唯亲”的问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个别干部的报告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执行廉洁纪律方面;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项目监管不负责任。内藏腐败,打击不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支出项目内容不详;存在大额超支现象;材料物资采购执行规定不严。

巡察期间发现问题线索9件,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委同意移交县国资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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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杜永章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端正态度,全部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并认真领会。坚决做到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加强员工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优化企业管理。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会后立即组织召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主体,立行立改,强化跟踪督办。按照“一岗三责”要求,由公司领导班子带头发挥好示范作用。三是吸取教训,建章立制。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用好巡察成果,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提升公司整体工作效能。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国资局局长赖于强就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向县城投公司提出“七个务必七个必须”要求:一是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必须高度重视问题整改;二是务必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必须到人到事;三是务必措施落到实处,方案必须细化具体;四是务必整改见到成效,成果必须看得见摸得着;五是务必按时完成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整改销号;六是务必举一反三反省,必须全面进行自查自纠;七是务必完善制度建设,必须结合问题整改建立一套严密制度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同时,赖于强代表县国资局就落实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作了表态,他表示:国资局将迅速成立专门班子、落实专人、制定专门方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问题线索调查和问题整改,确保通过问题整改促进县城投公司党组织尽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管理机制更加顺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