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反馈巡察发现的18个问题,移交问题线索16件。镇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并进行认真整改。目前,18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16件问题线索已全部核查处理,其中党纪立案5人,免职3人,诫勉谈话9人,3名党员被除名,批评教育4人。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托“周三夜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月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镇机关干部到剑阁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镇机关干部、各村(社区)三职干部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欲望之门》《国资之蠹》。实行村社财务理财小组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签监督制度。
二、关于“一岗双责”履职不力的问题。按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常态化开展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做到及时提醒。对照年初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内容,每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日志进行检查,每半年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进行述职和点评。
三、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从严纪律要求,坚持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涉建、脱贫攻坚方面等问题,全年党纪立案12件,处理14人。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深入的问题。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党委成员每季度深入联系村(社区)、镇属单位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利用党委会、镇机关干部会议、村(社区)三职干部会议,开展依法治国、脱贫攻坚等12个专题学习,全年集体学习12次24学时。对参加邪教组织的3名党员作出组织除名处理。
五、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内部会审制度,进一步明确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和办法。调整3名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党政主要领导实现“四不直接分管”。
六、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委成员每季度到联系村(社区)讲1次党课。镇党委在6月和9月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9月25日,镇机关党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支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七、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镇机关混岗使用事业人员15人,现已按照人员编制所属,全部返回各自岗位。违规使用的8名临时人员,1人经县人社局审批聘用,其余人员因维护社会稳定和工作需要暂时保留,并已向相关部门报备。城市社区干部严格按程序选任。
八、关于公章管理不严谨的问题。10月10日,对陵江镇民政所等3内设股室的印章进行了收缴和集中销毁,并健全了印章使用登记制度。
九、关于贪污贿赂、侵占集体利益的问题。2017年8月组织开展了财政惠民资金专项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强化“三务”公开和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意识。
十、关于虚报套取、截留克扣财政资金、惠民补助资金的问题。严肃项目管理规定,坚持专款专用,对白观村编造虚假资料套取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陵江镇白观村原党支部李某等4人作出党纪处理。
十一、关于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的问题。8月28日,镇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指导意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三资”管理台账,将“三资”管理纳入“三重一大”管理,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
十二、关于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的问题。开展惠民政策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重点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力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900余户,2600余人不再享受低保补助资金。建立健全惠民资金流程管理、全程监督的风险防控机制。
十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走样的问题。完善机关内务制度,完善干部出差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会议活动签到以及下乡驻村帮扶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三公”经费每月公开公示。
十四、关于个别干部工作纪律松懈的问题。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镇纪委每月对镇机关干部效能建设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干部工作日记进行调阅。全面规范“三农”领域、涉建领域及民生领域的用权行为,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服务等措施,强化“一站式”服务。
十五、关于少数干部敬业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党委班子成员每月到村(社区)开展调研不低于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落实干部帮扶驻村制度,每周2次进村入户、问计解难。建立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
十六、关于个别干部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持依法行政、按规办事,优化程序、加快推进,让办事群众少跑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教育,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显著提升,依法办事、认真办事、踏实办事蔚然成风。
十七、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认真落实“村账镇管”,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定期公开村社财务。将镇审计站纳入镇纪委统一管理,对信访矛盾突出、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的村(社区),每年进行审计,数量不低于15个。各村、社区报账的票据、凭证,在村民理财小组监督盖章的基础上严格审核。
十八、关于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落实项目属地管理制和驻村(社区)干部负责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对项目工程量的变动坚持现场稽查,并经项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公开公示。项目实行逐级验收,实行质量监督人员、党员、群众代表、干部“四到位”。
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了我镇党组织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的建设推进不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群众不到位等问题。使我干部经历了一次警示教育和作风锤炼,全体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显著提升。全镇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团结担当的氛围更为浓厚,依法办事、认真办事、踏实办事蔚然成风,为建功立业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凝聚起强大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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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陵江镇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