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
2018-01-26 11:52:45

2017年7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发现的25个问题,移交问题线索9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的整改“三不”原则。目前,25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9件问题线索已核查处理8件(1件正在核查中),其中:党政纪立案2件(开除党籍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诫勉谈话1人,书面检讨1人,扣发绩效奖3人,调整岗位1人,警示谈话2人。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1.关于“局党组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修订完善了2017年《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与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党建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季度研究1次党建、党风廉政、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二是党组书记、局长亲自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找准定位,靠实本位,主动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实。三是调整了党委办公室人员,配足力量,认真开展好党建工作,以抓党建促全局工作。四是对照巡察整改问题,再次梳理了党建及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并发至每个领导及各党支部,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要求,逐一落实销号。五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通过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进行追责。                                

2.关于“监督责任不实不力”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规划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等11项重点外部权力和“三重一大”决策等3项重点内部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查找了45个风险点、制定运行流程51项,制定防控措施37条。二是调整了局班子成员分工,局纪检组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再负责其他事务。三是积极摸排问题线索,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刘某涉嫌吸毒,已报请上级组织同意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对孟某进行警示谈话,对陈某等人扣发绩效奖金。王某未上缴所收罚款、冉某与他人合伙开办房地产测绘公司、未及时兑付罗某房屋拆迁补偿款3个问题已经进行了初核,有些关键环节还在进一步核实。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淡化”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调整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日常化、常态化。二是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认真领会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以党课、通报违纪典型案例、周三夜学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8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县检察院举行的专题案例剖析会。三是注重网络宣传,及时关注舆情网上涉及住建系统相关内容,及时办理回复严格舆情监管,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四是严格检查考核,建立意识形态教育责任制,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4.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在规划审批、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方面执行国家政策、规章制度不力”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认真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自由裁量权,规范领导签批(或会议研究)时限及流程,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坚决令行禁止;二是加强勘察设计等行业管理。对进入我县开展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的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对不具备从业条件和资质过期的机构坚决查处;三是建立抽审制度,针对一些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审查;四是严格执行施工图初步设计的专家审查制度。由专家对施工图设计中的结构、抗震等专业技术进行审查,对不按技术规范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五是对重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行“三级审核制”,建立健全了违法停车处理制度等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六是对外公开公示办理流程,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最大程度上使行政执法公开化、透明化。

5.关于“班子重大决策不民主”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让所有决策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二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涉及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三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分别于2月8日、7月20日召开了2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上每个领导针对自己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整改。

6.关于“局党组总揽全局力度不够”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作用。二是及时调整了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厘清了工作责任。三是定期开好局党组会议。局党组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上,集中精力抓好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整改期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5次,切实做到民主集中决策。

7.关于“中层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认真学习研究有关干部任免文件。三是严格中层干部任免程序。制定了中层干部选拔、调整、轮岗工作方案,提前作好安排。四是严局纪检组对干部选拔任用施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8.关于“局机关和下属重要单位负责人不轮岗”的问题。具体整改为:调整中层干部15人,轮岗交流中层干部7人。

9.关于“超编混岗情况严重”的问题。具体整改为:调整退回4人,对已超编的采取不进新人、只减不增,满编单位坚持退一进一,空编单位按规定补充工作人员。对县城监大队、县环卫局事业人员采用调出、交流、退休等方式自然减员。

10.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切实填好报告内容。二是局纪检组核查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11.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利用周三夜学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规定,让大家熟悉请假程序和要求;二是明确批假权限。县科级干部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一般干部职工,半天时间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及以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三是严格考核。对陈某等未按规定请假的同志,经局党组会讨论扣发个人年度绩效奖。

12.关于“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利用周三夜学,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学习;二是加大对干部的监管力度,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教育;三是邀请检察院、纪委领导进行案例剖析和廉政教育培训。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到广元市法纪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强化干部职工纪法意识。

13.关于“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成立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党员干部单独或合伙经营企业、建筑机械设备等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规划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等11项重点外部权力和“三重一大”决策等3项重点内部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三是局纪检组加大问责力度,将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14.关于“违规乱发钱物”的问题。体整改为:一是立即停止工会用现金方式发放节假日补助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乱收乱支;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用工会经费开支与工会无关的开支事项。

15.关于“微腐败现象突出”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法纪意识。二是加强职工思想素质教育,破除特权思想 。三是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四是拓宽监督渠道,便于群众监督。五是加大惩处力度。持之以恒开展“灭蝇”行动,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16.关于“向管理对象摊派费用”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整改过去的摊派行为;二是由局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口头警告,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三是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17.关于“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责令所有参与公款旅游人员退还费用,并上缴工会专户;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提高大家思想认识,端正态度,积极整改;三是由局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作出口头警告,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18.关于“截留财政收入”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立即将收取的2015年度房屋租金全额上缴到财政国库专户;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强化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缴库,坚决杜绝截留挪用。

19.关于“工作中失职渎职现象突出”的问题。具体整改为:是严于律己,加强管理力度。坚持“严”、“准”、“精”,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建设项目一律严格按照县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核,重大事项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核的制度;是建立“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目标、定效果”的五定管理机制,构建全域全人网格化管理格局;三是落实局领导包片监管,依法拆除违建1000余平方米,处罚单位2家,个人10人;四是投资1200万元有序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项目建设,探索“互联网+城市管理”模式;五是认真开展“五乱”治理专项行动,清除小广告1000㎡,清理无固定经营场所饮食摊点20多家,规范流动摊点和占道堆物现象;加强机动车辆违规停放整治,移交交警处理1000多辆;六是启动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机制。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或未按相关要求办结的,由局纪检组启动问责程序;七是加强《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钻深钻透业务知识,提升规划设计管理人员水平;八是加大外出学习考察力度,派出近200人次深入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0.关于“解决群众困难不到位”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认真开展危房改造摸底调查工作,掌握了真实情况和准确数据。二是切实加强危房改造督导工作。安排机关全体干部多次到各乡镇开展督导和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三是向县级主管部门争取各类专项资金。今年,争取到位专项补助资金2976.3万元。四是加大对乡镇违法建设立案查处力度。对歧坪、五龙等乡镇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5起,立案3起,发停工通知6份。

21.关于“城镇公共设施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加快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步伐,提高公共设施建设规划水平;二是严格城镇公共设施建设的招投标程序,严格准入,确保公共设施建设关口;三是严格把好质量监督验收关口,对建设不规范的坚决不予验收;四是建立健全公共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制度。

22.关于“政务事项公开不够”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准确界定政务公开的范围和时效;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事项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3.关于“工作纪律执行差”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制定了《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二是严格上下班考勤。由局办公室和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上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考勤结果,与年终个人绩效挂钩。三是建立工作台账,由局监察室和局办公室进行督查督办,对未按时限办结的事项,按规定进行扣分,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严肃财务管理制度,对接待费支出严格审查,加强要件审查;二是对未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立即补记入账;三是扎实做好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对需报废报损资产及时报国资部门审批;四是经营性资产(出租门面)已收回交由城投公司经营管理;五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大经费支出管控力度,按规定进行资产报废报损处置,新建公共基础设施及时纳入固定资产入账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25.关于“个别干部职工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插手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问题。具体整改为:一是利用周三夜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自警自省能力;二是坚决查处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行为,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举报;三是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等部门给干部职工召开案例剖析会,警醒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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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党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