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集中巡察我局党组后,反馈问题21个,移交问题线索5件。目前,21个问题已全面整改,5个问题线索均已调查核实处理。巡察整改中,诫勉谈话3人,公开检查2人,通报批评4人;对22个违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收取违约金120.26万元缴入医保基金,清退违规领取的工资及补贴15549元上交县财政,追缴冒领社保养老金13.57万元上交社保基金。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局党组领导力不强”的问题。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四个意识”,完善《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和《干部职工绩效管理办法》,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局党组领导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二、关于“局机关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把党建工作与民生保障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互融共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通过整改,构建起人社系统党组书记亲自抓、机关党委书记直接抓、党组成员分头抓、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三、 关于“两个责任不实”的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明晰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调动和发挥纪检委员积极性,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格局;把每季度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每半年1次纪检工作专题汇报工作抓实抓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四、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虚化”的问题。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强化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坚持每季度督查并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社会保障工作满意度。
五、 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向县编委和县委组织部汇报情况,拟定可行性方案,解决好自聘人员、借用人员与不断增长的工作量之间的矛盾,带头执行好人事制度和纪律。
六、关于“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温《民主集中制度》,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领导班子例会制度,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四不直管”和“末位发言”制度。
七、关于“人事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借用、临聘人员和混岗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通过整改,轮岗交流26人,人事管理有序推进。
八、关于“在民主推荐测评中拉票”的问题。召开班子成员会,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要求,完善年度考核细则和评先评优工作规则,明确在评先评优和干部推荐中,不搞领导个人建议,不搞平衡照顾,严禁说情拉票、暗箱操作等非组织活动,提高民主评议实效性,确保公正性,增强公信力。
九、关于“违规内设机构和挂牌”的问题。在全系统按“三定”方案组织专项检查,规范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撤销了党委办、群众工作股、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股3个不符合“三定”规定的挂牌股室。
十、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强化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执行,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对全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用身边人和事强化干部警示教育。
十一、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违规审批创业补贴”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和审批程序;对已调查处理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对2017年实施的26个项目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新批项目无违规现象。
十二、 关于“个别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公款私存,体外循环”的问题。对违纪违规人员已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单位,违规资金全额没收缴入财政;狠抓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了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缴存、报费“一卡通”,杜绝体外循环。整改中,通过完善制度和警示教育,有效杜绝了公款私存,保证了资金安全。
十三、关于“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农保基金,骗取新农合基金装入个人腰包”的问题。对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骗取、挪用基金案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规范权限设置,实行银行代缴代扣,加强基金审核审批,基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各类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十四、关于“个别干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的问题。与干部职工签订了不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开展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以本系统干部苟化斌收受贿赂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讲纪,开展法治警示教育。
十五、 关于“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制定《干部职工“八不准”行为规范》;局纪检组对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起,诫勉谈话3人。通过整改,干职职工廉洁意识明显增强。
十六、关于“作风漂浮,庸懒散浮拖的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成立作风效能明察暗访工作组,坚持每月暗访一次,抓典型、治典型;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发现问题6起,通报曝光4人,诫勉谈话2人。
十七、 关于“我行我素,官僚主义作风时有显现”的问题。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分片包干管理制度和基层干部民主测评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干部制度,建立班子成员年终绩效与联系片区综合考核排位挂钩制度,压实领导责任,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感,杜绝盛气凌人、高高在上、浮而不实的官僚主义作风。
十八、关于“医保基金的收缴和使用管理不到位,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完善审核、稽查等经办流程;实行定岗定责,责任到岗到人;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次均费用和总额双控管理,加大审核和稽核力度。巡察整改中,稽核面达到80%以上,收取22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约金120.26万元,有效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和群众利益。
十九、关于“抵保资产管理混乱,保险基金流失”的问题。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全面监管资产收受、处置、租赁情况;对全县资产抵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现了抵保资产安全运行,管理有序。
二十、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混乱,保证金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健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对8个在建项目下达保证金催缴通知书。巡察整改中,已补缴民工工资保证金229.4万元;与县财政协调,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并将保证金余额全部转入了专户,接受财政统一监管。
二十一、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于11月在本系统开展了一次财务人员业务和纪律培训会,严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严格坚持“无公函、不接待”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县医保局、人才交流中心已据实补齐了附件资料,全系统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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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