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国投公司反馈巡察情况
2018-02-05 11:08:05

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委同意,2018年1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国投公司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会议由县国资局局长赖于强同志主持,县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国投公司全体干部员工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向华宗同志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党的领导“虚、空、飘”、党建工作“软、弱、简”、意识形态工作引领不力、“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选人用人乱象严重、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监管不力、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突出等。巡察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件,已按规定和程序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七点意见:一是必须抓紧抓实党的领导;二是必须认真谋划党的建设;三是必须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四是必须严格人事管理;五是必须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和执行;六是切实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七要切实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国投公司要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整改,对账销号。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成立专班,安排专人,认真核实处理。要加强整改公开和成效宣传,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县国投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陈波同志代表国投公司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了表态发言:国投公司班子将和全体员工一起,紧紧围绕问题清单,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我们全面对标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四种意识,履行“一岗双责”,努力把党建工作抓出成效。我们将从四种意识、廉洁自律、表率作用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严肃执纪追责,着力解决公司在队伍管理、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公司工作和发展的实际行动。

最后,县国资局局长赖于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一是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二是务必要责任落实到位,指定专人抓落实;三是务必措施到位,整改方案和措施要细化;四是务必整改见成效,不玩文字游戏;五是务必在3月18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六是务必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七是务必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八是国资局成立专班子迅速落实国投公司问题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