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制定"三年计划" 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2017-01-17 09:36:39

摘要:湖南省娄底市深入推进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实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三年计划”。

今年以来,湖南省娄底市深入推进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实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三年计划”。

该项整治分三年推进,第一年重在惩治查处,集中力量开展“攻坚战”“歼灭战”,形成强力震慑;第二年重在整治规范,在严厉惩处的基础上开展项目清理“回头看”,注重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检查;第三年重在巩固提升,严防问题反弹,力争实现党的惠民政策与群众“零距离”,专项资金“零截留”、村级财务“零接待”、违纪违规“零容忍”。

截至目前,娄底市重点对全市175个涉农、扶贫、民生领域项目资金进行了清理,涉及资金83.5亿元。全市共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792件,立案355件,处理484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追缴清退违纪金额1163.44万元,下发通报15期,曝光典型问题101起。

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娄底市紧紧围绕“职能部门怎么用好权、基层组织怎么用好钱”两个关键问题确定着力点:一是全面开展专项资金清理“回头看”。既对2016年度全市各类涉农、扶贫、民生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又对2013年至2015年度的项目资金认真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二是全面推行村“两委”换届前的村级财务清理。要求在村“两委”换届前,对全市所有建制村财务进行清查审计,并按规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全面实施村级财务“零接待”。严禁在村级财务中开支公务接待费。四是完善“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重点规范村级监督委员会、村级报账操作、乡镇农经站等工作环节。同时积极探索村级财务“全公开”制度。五是规范涉农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制度。探索涉农项目资金捆绑整合、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微小权力规范运行等制度。

该市明确各级党委是专项整治的牵头主体和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月一报表、一季一调度、半年一分析、全年一考评”的工作模式,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湖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