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赞助”发过节费 糊涂主任“栽跟头”
2016-06-21 16:12:48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摘要:不仅违规发了补贴,而且还找来企业当“赞助商”……海南省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原主任、党支部书记方宝珊为自己的糊涂举措付出了代价。

不仅违规发了补贴,而且还找来企业当“赞助商”……海南省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原主任、党支部书记方宝珊为自己的糊涂举措付出了代价。

2014年4月,三亚市纪委收到举报,反映方宝珊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物的问题。三亚市纪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13年春节前夕,方宝珊认为,对辛苦工作了一年的干部职工要有所“慰劳”,便动了歪主意。党纪意识淡薄的她产生了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过节费,为干部职工发福利的荒唐想法。

在方宝珊的授意下,三亚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某以单位的名义向所管辖租户三亚某公司提出赞助过节费人民币2万元的要求。收到该公司提供的“过节赞助费”后,方宝珊和王某等人商定,将2万元现金用于购买40张、每张面值500元的商业预付卡,给单位干部职工每人分发1张,作为春节福利。

“平时不学党纪法规,关键时刻没有守住纪律的底线,自以为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谈及当时的荒唐举措,方宝珊后悔不已。她表示,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是三亚市自筹自支的事业单位,平时干部职工比较辛苦。“当时,我认为,自己的出发点是为职工考虑而不是谋取私利,钱不是都装入了自己的腰包,所以并没觉得不妥。直到接受组织调查后,我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2015年3月20日,三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方宝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纪意识,依规办事,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我行我素,否则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丧失的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必须心中有戒才能做到严以用权,千万不能有权就任性,以权谋私,最终只会害人害己。